系統至▲少▲(Shǎo)應當設置[Zhì]一個有機熱載體的取樣冷卻器。液相系統取樣冷[Lěng]卻[Què]器宜裝設在循環泵進出口[Kǒu]之間或∆者∆[Zhě]有機熱載體(Tǐ)供應母管和回流母管之間。氣相系統取樣冷卻器宜裝設在鍋爐◈循◈環泵的進出口之▾間▾。 |
·條款(Kuǎn)說明:新增條款。
·條款解釋:本條款規定了有機熱載體▲系▲統應當設置取[Qǔ]樣冷卻器(Qì)的要求,以及取樣冷卻器的安裝◊位◊置。
本條内(Nèi)容是根據DIN 4754第4.2條和VDI 3033第5.1條内容以及各地鍋檢所的要[Yào]求新增(Zēng)加的。
在用有機熱載體的質量檢(Jiǎn)測(Cè)需要保證被∇測∇(Cè)樣品具[Jù]有代表性,有代表性的樣品應該從參與系▲統▲[Tǒng]∆循∆環的管線或設(Shè)備中取得。在高溫(Wēn)條件下取樣應●當●保證取樣人員在[Zài]操作過程中的安全,◇還◇應當保證取[Qǔ]樣操作時所取(Qǔ)樣(Yàng)品中易于揮發的成分不會被逸出(Chū),其他的成⋄分⋄不(Bú)會在與空氣接觸時發生劇烈氧化反應。為∆此∆,需要在系統中設置一個取樣∇冷∇卻◊器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