連載四十:《鍋[Guo]規•釋義》第十(Shi)一章[Zhang] 有機熱載體鍋爐及系統-标準法規-恒升(Sheng)化工(Gong)有限公司-導熱油-國标導熱油-高溫導熱油- 恒升化工有限公司
當前(Qian)位置:首頁 > 資(Zi)訊中心 > 标準法規(Gui)
标準法規
{aspcms:sorttitle}-恒升化[Hua]工[Gong]有限公司-導(Dao)熱油-國标導熱油-高溫導熱(Re)油- by ��������
連(Lian)載四十:《鍋規•釋義》第十一章 有(You)機熱載[Zai]體鍋爐[Lu]及系統
作者: 發布于:2013/11/7 8:47:07 點擊量:

11.4.6 氣相系(Xi)統的[De]排[Pai]氣

氣相[Xiang]系[Xi]統的安全閥[Fa]開啟時的排[Pai]氣及真(Zhen)空裝置的排氣應當[Dang]通過[Guo]減溫液化後排入單獨的有機[Ji]熱載體收集罐。所收集的[De]有機(Ji)熱載體未經過處理[Li]不應當再次使用。

·條款說明:修改條款。

原條款:《有機規》第16條。

《有機規[Gui]》第16條(Tiao)(部分條款) 3.氣相[Xiang]爐(Lu)安全閥開啟時排出的有機熱載體[Ti]汽化物應通過導管進[Jin]入用水冷卻的面式冷凝器,再(Zai)接入單獨的有機熱載體儲存罐,以便脫水淨化。

冷凝器的背壓應不[Bu]超過0.03MPa

·條(Tiao)款解釋:本條款規定了對(Dui)氣相系統(Tong)中排放[Fang]出的有機熱載體氣體(Ti)進行處理(Li)的要求和[He]方法。增加了減溫液化後(Hou)的氣相有機熱(Re)載體不經處理不應當再次使用的規定,并取消了對冷凝器[Qi]背壓的限制要(Yao)求。

本(Ben)條款中所收集(Ji)的有機熱載體未經處理[Li]不應當再次使(Shi)用的(De)要求是新增(Zeng)内容。因為通(Tong)過安全[Quan]閥或真空裝置排氣閥排出的有機熱載體蒸氣(Qi)經冷(Leng)凝液化,其冷凝(Ning)液中可能會存在水(Shui)或低沸點[Dian]變質物等,這些物質[Zhi]不經脫除(Chu)便[Bian]再次将冷凝液加(Jia)入系統使[Shi]用,将會使(Shi)系統内(Nei)有機熱載體中水分或低沸點變質物累積增多,影響[Xiang]系[Xi]統正常操作,甚至造成安全事故。

冷凝器的背壓控制應當(Dang)由冷凝器的工藝設計條件決定,本[Ben]條款不宜做[Zuo]出具體規定(Ding)。

 


:/down/?535/


上[Shang]一篇:連載三(San)十九:《鍋規•釋義[Yi]》第十一章(Zhang) 有機熱載(Zai)體(Ti)鍋爐及系統

下一(Yi)篇:連載(Zai)四十一:《鍋規(Gui)•釋義[Yi]》第十一[Yi]章 有機熱載體鍋爐及系統(Tong)

恒升化工[Gong]有限公(Gong)司-導熱油-國标導[Dao]熱油[You]-高溫導熱油- 恒升化工有限公司
Sitemap